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养老保险费进入倒计时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3/536_1640195425507.gif?width=638&size=69670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3/440_1640195425735.gif?width=638&size=1305212尊敬的灵活就业缴费人:
2021年已接近尾声,济南税务提醒您,如果还未缴纳2020年度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请于今年年底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缴费渠道完成缴费,否则将无法缴纳。
一、
具体政策是什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第五条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2022年1月1日以后,将无法再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缴纳2020年度与2021年度的养老保险费。
二、
缴费方式多样化
1.线上缴费:您可以选择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功能、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银联商务线上缴费方式,简单便捷,推荐使用!
2.线下缴费:您还可以选择到附近银行(具体承办银行见下图)柜台进行缴费,或前往各社保经办机构联办窗口以及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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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金额计算来了解
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可选择的月缴费基数区间为3746元-18726元,缴费金额计算方式为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即养老保险的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
3746元×20%=749.2元
最高可缴金额为:
18726×20%=3745.2元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处
制作: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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