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税务:“税力量”护航“故绛绿”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23/701_1640190042083.gif?width=750&size=621248春季山花烂漫,夏季满山翠绿,秋季柿叶火红,冬季雪压万枝,美不胜收的园林景观是绛县生态公园的独特景色,为故绛大地增添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绛县生态公园位于绛县城西1公里处,用地面积约1728.45亩,园区绿化率达到90%以上。绛县生活污水处理中心位于园区内,每天有1万吨生活污水在这里净化处理,为公园内30多个品种、66600余棵各种景观植物灌溉提供再生水,以实现水资源再生利用,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保护涑水河流域生态。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绛县税务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贯彻落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积极发挥环保税正向激励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护航绿色发展之路,为保护涑水河和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注入新动力。
“只要排放的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就能享受免征环保税政策,2020年企业免征了10.5万元税款,今年前三季度免征了9.04万元。环保税是一种正向激励,只要咱们企业达到标准,又能节约企业资金,更能保护环境,何乐而不为呢?有这样的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自然更有动力积极推进污水处理能力的提标改造。现在,企业处理能力有了大幅提升,出水质量、氨氮、总磷三项指标已达到国家V类标准,其余指标均已提升到国家一级A标准。”绛县生活污水处理中心负责人周志京表示。
走进绛县开发区源清水务有限公司,规划整齐的厂房内,工人们忙碌的身影来回穿梭,生产设备有序运转,循环处理着一批批居民生活废水,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我们企业每天处理≧4000立方生活污水,使排放入流到汾河流域的水质得到净化,无论是对开发区企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还是为保护地方生态环境,都是一件大好事。环保做得好,税费就能缴得少,我们每年可享受1.66万元的税收优惠。税收优惠为企业继续探索更绿色、可循环、低能耗的污水处理发展模式提供了动力。”绛县开发区源清水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薛占军说道。
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宝祥表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靠前服务,以‘绿色税制’护航绿色发展。”
编辑设计:运城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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