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5 12:31:4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京国税函[2003]1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申报审批等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申报审批等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12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申报审批等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12号
全文有效
2003年1月15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申报审批等管理问题的通知》(京国税函632号)文件予以废止,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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