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通知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1年度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已启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缴费人群和缴费时间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已开始,缴费期限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25日。业务核定缴费日期为每月1日-25日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允许跨年度补缴,应及早尽快申报缴纳。
缴费标准
部分缴费档次和缴费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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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渠道
(1)网上缴费渠道∶通过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自主缴费(金额可快捷选择60%、100%、300%或在缴费基数的60%至300%之间自定义输入缴费金额)完成缴费。
(2)税务局经办窗口缴费∶缴费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税务征收窗口可以完成申报缴费。
(3)2020年度因疫情影响暂缓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先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补缴202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核定后到税务部门缴费。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保的人员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2020年底前已经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缓缴费的,可在2021年底前对2020年未缴费月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后,申报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其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具体自主缴费操作流程
1、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2.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中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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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输入证件号码:选择身份证类型、输入身份证号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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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选择缴费险种进行缴费:系统根据证件号码,自动显示出该用户所有的参保登记信息,选择需要缴纳的参保信息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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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点击“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右侧的“去缴费>>”,进入灵活就业养老缴费界面;如界面提示有核定信息未缴费(见下图1),说明社保为该用户做过核定数据或补缴数据,选择提示框的“去缴费”按钮进入“灵活就业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界面;选择提示框的“取消”进入“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缴费”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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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提示有核定信息)
【灵活就业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核对核定缴费金额的记录无误后(见下图2),直接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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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核定缴费(含补缴))
【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缴费】: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缴费分如下两种情况:
如果界面查询并展示出缴费人“每月金额”及“缴费基数”信息(见下图3),则每月金额及缴费基数不能修改,缴费人点击“下一步”按钮后界面弹出“缴费信息确认”提示(见下图5),确认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生成缴费信息(见下7),点击“缴费”按钮即可进行缴费;
如果界面未展示出缴费人“每月金额”及“缴费基数”,则在下方提供每月缴费档次快捷选择并可以自定义修改“每月金额”(见下图4),每月缴费金额修改上下限为649.08至3245.4元,确定每月缴费金额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界面弹出“缴费信息确认”提示(见下图5);若查询到缴费人本年已确认的缴费基数有低于最新缴费基数下限且已缴过费时,则将按照本次确认的每月缴费金额标准计算已缴月份的补差额,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见下图6);缴费人点击“确定”后生成缴费信息(见下图7),点击“缴费”按钮即可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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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自主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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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选择每月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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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缴费信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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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补差额信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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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 缴费信息)
6.支付:进入支付界面进行支付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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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注意事项:
(1)【核对参保信息】
“个人社保缴费”功能,缴费人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有效的参保信息(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方便缴费人根据参保险种和参保地选择缴费。
同时,缴费人也可通过该模块核对参保信息,发现参保险种、参保地区、姓名错误的,可联系参保所在地税务大厅作废错误参保信息,翌日到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修改信息并传递税务部门。
(2)【变更身份信息】
缴费人在社保变更身份证号、姓名后,仍需到参保地税务大厅做变更,或在税务大厅作废参保信息后由社保重传信息,否则只能按原有身份证号在税务端查询参保信息。
(3)【查询不到参保信息】
税务端查询不到参保信息的,请根据提示到社保业务窗口办理非关键信息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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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 击 关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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