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5 12:24:09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03]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构调整的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构调整的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构调整的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公告
全文有效
2003年6月
根据征管改革的需要,按照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在办公地点不变的前提下,对本单位原第一税务所和第三税务所进行了机构调整,增设了第七、第八税务所,对原有人员及办公窗口进行了相应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情况通告如下,请广大纳税人(涉及变动的)及时对照自己原纳税关系进行相应调整,以利办理各项纳税事宜。
一、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该所负责海淀、中关村、青龙桥、燕园、双榆树、上地、北太平庄、北下关、学院路、花园路、清华园、清河、西三旗、香山、马连湾等15个街道和海淀、东北旺、永丰、东升、苏家坨、温泉、聂各庄、北安河、上庄9个乡范围内内资企业的征收工作。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二)负责承办纳税申报(包括逾期申报)的受理、审核工作。
(三)负责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受理、审核工作。
(五)负责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税收缴款书(包括税证)的开具、上解。
(六)负责承办催报催缴工作。
(七)负责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管理工作。
(八)负责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认证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逾期申报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负责承办有关税收票证、证明的开具工作。
咨询电话:82573419
二、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该所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海淀区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征收工作。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二)负责承办纳税申报(包括逾期申报)的受理、审核工作。
(三)负责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受理、审核工作。
(五)负责承办各种申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征解;税收缴款书(包括完税证)的开具、上解。
(六)负责承办催报催缴工作。
(七)负责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抄报税管理工作。
(八)负责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的认证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逾期申报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负责承办有关税收票证、证明的开具工作。
咨询电话:68915143
三、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七税务所
该所负责海淀、中关村、青龙桥、燕园、双榆树、上地、北太平庄、北下关、学院路、花园路、清华园、清河、西三旗、香山、马连湾等15个街道和海淀、东北旺、永丰、东升、苏家坨、温泉、聂各庄、北安河、上庄9个乡范围内内资企业的管理工作。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二)负责承办税务登记的接洽手续和税种登记的核定变更工作;负责承办纳税人的迁移、变更、非正常户处理、注销手续;负责承办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手续。
(三)负责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实地勘察和一般纳税人的年审、转正手续及取消资格的调查核实工作;负责承办防伪税控系统的认定、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报批手续。
(四)负责承办发票审批手续和发票票种登记的核定工作;负责承办发票领购簿的发放、变更和收缴工作;负责承办发票缴销手续。
(五)负责承办纳税核定、纳税方式和缴款方式核定工作。
(六)负责承办呆帐税金确认、类型调整帐及核销等待批事项的申请审批手续。
(七)负责承办税务认定、减免税、退税等税务审批工作;负责承办税前列支、抵扣税款、弥补亏损等税务审批工作;负责承办对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的年检工作。
(八)负责承办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承办各种涉税证明的开具与核销。
(十)负责承办小规模纳税人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续。
(十一)负责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
咨询电话:82573426
四、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
该所负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海淀区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工作。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和咨询工作;
(二)负责承办税务登记的接洽手续和税种登记的核定变更工作;负责承办纳税人的迁移、变更、非正常户处理、注销手续;负责承办税务登记验证、换证手续。
(三)负责承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实地勘察和一般纳税人的年审、转正手续及取消资格的调查核实工作;负责承办防伪税控系统的认定、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报批手续。
(四)负责承办发票审批手续和发票票种登记的核定工作;负责承办发票领购簿的发放、变更和收缴工作;负责承办发票缴销手续。
(五)负责承办纳税核定、纳税方式和缴款方式核定工作。
(六)负责承办呆帐税金确认、类型调整帐及核销等待批事项的申请审批手续。
(七)负责承办税务认定、减免税、退税等税务审批工作;负责承办税前列支、抵扣税款、弥补亏损等税务审批工作;负责承办对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的年检工作。
(八)负责承办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承办各种涉税证明的开具与核销。
(十)负责承办小规模纳税人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续。
(十一)负责承办税务违法违章处理工作。
咨询电话:68915237
对由于机构调整初期给广大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我局表示深深歉意,请广大纳税人理解支持我局的工作,并将机构调整事宜相互转告,共同将国家税收工作做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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