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申报期截至15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缓缴税费!
http://file.tax100.com/o/202112/08/440_1638899145861.png?width=651&size=16337712月纳税申报期限截至12月15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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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12月仍可缓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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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明确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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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这些政策即将到期
时值年末,一些阶段性税收政策即将到期,纳税人应予以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中提出,研究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因此纳税人一方面应动态关注延续规定,不错过到期可能延续的政策;另一方面,也应提前测算政策到期后的影响,并针对到期不延续的政策,适时调整相应经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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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编辑:王芳 | 责编:杨凯 | 审核:程珍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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