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2-2 00:30:29

【温馨提醒】12月申报期截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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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本月申报期截至12月15日,大家记得按时申报、纳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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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至12月15日
每月或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以及基金(工会经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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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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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宣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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