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5 11:38:49

上海市税务局 沪税外[1994]43号 关于转发《国税局关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布的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税局关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布的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税外43号

   
外税分局:
接近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70号《关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布的有关外国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你局,请依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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