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26 14:30:34

必读!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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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从事电子制造业的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吗?具体是延缓缴纳哪些税费?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以下称制造业小微企业)。
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上述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
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


我公司刚成立,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延缓缴纳增值税吗?
可以。针对首次申报的新办纳税人(登记注册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含当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
1.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选择需要申报的申报表。
2.依法填写申报表点击申报后,页面弹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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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页面提示,按照实际进行选择,测算方式参见上文。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26/390_1637908229949.png?width=959&size=213403
如选择“享受”相应税费款缴纳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如选择“不享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享受”的原因。
3.完成申报后,页面显示如下。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26/253_1637908230776.png?width=1062&size=31388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26/739_1637908231292.png?width=1080&size=137282


我公司是制造业中型企业,要怎样延缓缴纳10月增值税?
1.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税费申报及缴款】—【按期应申报】,选择需要申报的申报表。
2.依法填写申报表,点击申报后,页面弹框如下。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26/704_1637908231747.png?width=1080&size=257363
如选择“享受”相应税费款缴纳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如选择“不享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享受”的原因。
3.完成申报后,页面显示如下。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26/723_1637908232480.png?width=1060&size=343081
符合制造业小微企业标准的企业,申报享受缓缴政策后,申报产生的全部应缴税费款可后延3个月缴纳。
符合制造业中型企业条件的企业,申报享受缓缴政策后,申报产生的50%应缴税费款可后延3个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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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已申报但未享受缓缴政策,现在能否重新申请享受缓缴政策,该怎么办理?
可以,具体分以下情形办理:
(1)一般情况:(电子税务局办理)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更正申报”,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表,小微型企业将应缴纳税费款调整为零,中型企业将应缴纳税费款调整为原来的50%,确认提交申报(此次更正申报暂选择不享受缓缴政策);
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误收多缴退抵税”,填写退(抵)税申请表提交申请;
误收多缴退抵税流程终审通过;(终审完成第四步才可以操作)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更正申报”,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表,依法填写正确的申报数据,点击“申报”提交,根据提示选择“享受”后,系统提示规定范围内的各项税费金额缴款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
(2)有“上期留抵税额”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办税服务厅办理)
(3)城建税税款已入库,本月存在出口退税免抵申报并且审核通过的出口退税企业:(办税服务厅办理)


我公司的行业已在最近变更成为制造业,后续要怎么办理享受缓缴正常。
1、变更税务登记,进行行业变更。
2、由税务机关对符合制造业中小微型企业进行企业登记户归类。
3、新增归类后,申报时即可选择享受政策。已申报未缴款的可直接做申报错误更正重新选择享受;已申报已缴款的,如需重新延缓缴纳,步骤同“问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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