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25 22:00:17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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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
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1年第5号)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缴费人申报缴费负担,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费”)。现将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采取自主选档缴费方式,选择线上、线下渠道缴费。

(一)线上缴费渠道

1.进入微信——选择“通讯录”——点击“公众号”——搜索“青海建行”——点击“青海建行”——点击“服务”——在“生活娱乐”栏中选择“生活缴费”——在“智慧医疗”栏中选择“社保医保”。

2.进入微信——点击“我”——选择“支付”——在“生活服务”栏中选择“城市服务”——在“常用服务”栏中点击“青海省社保缴纳”——在“服务”栏中选择“灵活养老自主申报”。

(二)线下缴费渠道

选择省内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窗口——出示缴费人身份证件——按照工作人员提示(选档)——确认缴费信息——缴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务必仔细核对缴费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参保险种、缴费开始年月、缴费终止年月等关键信息。若发现信息系统显示的缴费人身份信息与实际身份信息不符的,应先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修正参保登记信息后再缴费。

三、未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缴费。

四、符合政策性补缴2020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先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补缴金额,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缴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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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1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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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抽出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25/278_1637848816350.gif?width=16&size=1121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25/449_1637848816534.gif?width=16&size=1491·http://file.tax100.com/o/202111/25/426_1637848816808.gif?width=16&size=923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25/207_1637848816983.gif?width=16&size=1671来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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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薛攀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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