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5 11:26:03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7]1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48号
状态:全文失效废止

   
   现就省,地,县三级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明确如下:
省,地,县三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规定设立的税务稽查局(分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7]1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