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地方税务局 平地税税政一[2006]201号 北京市平谷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平谷区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平谷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地税税政一201号
北京市平谷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平地税税政一201号
全文有效
2006.10.19
各科、室、所、中心,稽查局: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个〔2006〕4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我局制定的《落实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实施方案》及《关于保障个税三期顺利运行的应急方案》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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