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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京地税法[2006]430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京地税法430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京地税法430号
全文有效
2006年10月20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6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汇总对比表》、《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其他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公布如下,请依照执行。
各局应结合本通知内容,对自行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确保税收政策合法、有效。
附件: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汇总对比表
序号 总局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文件名称、文号 市局对应的已全文失效或废止的文件名称、文号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065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应当征收营业税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165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191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单位)所属建筑安装企业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财税1037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656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京地税营385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包机费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695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包机费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603号)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7〕478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征税问题的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447号)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培训学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749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培训学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1998]592号)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9〕240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勘探开发劳务征收营业税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40号) 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891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大修业务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526号)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078 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租不动产取得的固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2001〕218号) 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03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1〕385号) 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35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通知》(京地税营241号)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39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调整后若干具体征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368号) 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7〕186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地税营252号) 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43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1999]312号) 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01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1〕287号) 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008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54号) 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若干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007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若干税政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99号) 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36号) 1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555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1998]473号) 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486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企[1999]448号) 2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058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145号) 2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补税罚款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6〕653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553号) 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终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1〕87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京地税企628号) 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的通知》(国税发〔1996〕162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553号) 2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099号)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582号) 2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055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若干税收财务处理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企204号) 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发〔1997〕055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沙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企180号) 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27号) 《关于我市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1998]572号) 2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6〕19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本市199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京地税企554号) 3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45号) 《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税五180号 ) 3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2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取得的派息分红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67号 ) 3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福利赈灾彩票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803 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福利赈灾彩票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京地税个56号) 3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97国电债”个人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1〕39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97国电债”个人利息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京地税个398号) 3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59 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企529号) 3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43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营312号) 3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国税发〔1998〕107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京地税个405号) 3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国税发〔1998〕205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不缴或少缴税款是否按偷税进行行政处罚的通知》 (京地税个30号 ) 3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10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经营者试行年薪制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通知》 (京地税个320号) 3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581号) 4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取得奖金征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573号) 4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是否追缴税款的通知》(国税函发〔1998〕172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中对纳税义务人是否追缴税款的通知》(京地税个257号) 4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85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京地税地〔2002〕475号) 4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852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京地税地〔2002〕476号) 4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111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京地税地〔2003〕605号) 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1120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京地税地〔2003〕604号) 46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90〕国税函发280号)。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京税三字〔1990〕283号) 47 《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企业生产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484号)。 《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企业生产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京税三字〔1991〕326号) 48 《国家税务局关于石油生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1〕485号)。 《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石油生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京税三字〔1991〕327号) 49 《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2〕733号)。 《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京税三字〔1992〕444号) 50 《国家税务局关于军队房地产经营管理机构管理的营房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2〕902号)。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军队房地产经营管理机构管理的营房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京税三字〔1992〕447号 ) 5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购销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函〔2000〕036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棉花购销合同暂免征收印花税的通知》(京地税一〔2000〕132号) 5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68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帐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一〔1999〕622号) 53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兵工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9〕037号)。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中国北方工业(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兵工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89〕京税三字396号) 5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1996〕04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京地税征353号) 5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统一代码具体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16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京地税征353号) 5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式样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13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宣武区、怀柔区地方税务局进行换发税务登记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地税征226号) 5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081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征﹝1998)297号) 5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098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京地税征392号) 5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59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企529号)
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序号 总局部分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及条款 市局对应文件名称、文号及条款 针对市局文件清理形成的最终意见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9号)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京税一507号)中规定,“通知中第四、六、十条的执行时间为1994年7月1日,请依照执行”。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以下简称《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二十二项执行,同时废止《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京税一507号)中有关“通知中第十条的执行时间为1994年7月1日”的规定。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所属单位为本油气田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32号)第一条、第四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所属单位为本油气田提供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371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二十三项执行。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3号)第二条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部门有关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5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二十四项执行。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6〕656号)第一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质矿产部所属地勘单位征税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营568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二十八项执行。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466号)第一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营313号)第一条、第二条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三十项执行,同时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税收征管问题的批复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060号)第一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和关于市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制若干意见的通知》(京地税企594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三十九项执行。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第一条(一)“合并企业和被合并企业为实现合并而向股东回购本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票转让所得或损失”。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地税企484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四十项执行。 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第二条、第三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141号)第一条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三十项执行,同时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015号)第二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321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四十七项执行。 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0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172号)第三条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四十八项执行,同时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司法公证机构改制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9号)第五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司法公证机构改制后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576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五十项执行。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00号)第二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地税企668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五十二项执行。 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第四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5〕541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五十六项执行。 1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第七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5〕541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五十七项执行。 1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036号)第一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京地税企530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六十一项执行。 1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已取消和下放的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63号)第一条、第二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及衔接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4〕580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六十二项执行。 1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国税发〔1994〕265号)第一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及进行税源调查的通知》(京地税企65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六十四项执行。 1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138号)第一条、第二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京地税企184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六十五项执行。 19 《关于外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0号)第一条、第二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71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六十六项执行。 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肥实行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后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663号)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化肥实行综合平均销售价格后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577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六十七项执行。 2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3号)第一条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京地税营〔2001〕260号)第一、二、三条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八十九项执行,同时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一、二、三条。 22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083号)第七条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89〕京税三字659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九十项执行。 23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098号)第一条、第三条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89〕京税三字862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九十一项执行,同时全文废止《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城市公共交通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24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89〕国税地字第007号)第三条。 《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核工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若干规定》(〔89〕京税三字第116号) 按照《文件目录》第二条第九十二项执行。
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其他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序号 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最终意见 1 《关于我市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1998]572号) 全文废止《关于我市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关于对实行汇总纳税企业审批的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1999]310号) 全文废止《关于对实行汇总纳税企业审批的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 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加强管理和培训工作的通知》(京地税企551号) 全文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加强管理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个568号)第九条 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九条。 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地税机构分设后税务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京地税88号)附件一 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国地税机构分设后税务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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