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不法分子冒充税务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的再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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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不法分子冒充税务人员实施电信诈骗的再次提示
近期,又有不法分子以税务检查为由,冒充税务稽查人员对企业实施诈骗。
诈骗手段为通过网络电话冒充税务稽查人员,要求企业添加微信,报送自查表,提供企业信息等。
此类诈骗手段与前期冒充企业负责人诈骗财务人员案件类似,请各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提高警惕,做好防范!
丹东市税务局再次提醒:
1.税务人员实施检查时,会当面送达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税务检查通知书》,并出示《税务检查证》表明身份。未出示税务检查证的,纳税人有权拒绝检查。
2.税务机关不会要求纳税人通过QQ、微信报送资金余额或进行转账,凡是自称企业负责人要求查询财务信息及转账汇款的,凡是陌生网站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可能是电信诈骗。
3.接到陌生电话和短信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不随意点击陌生网站链接,切勿轻易转账或泄露个人和企业信息。如发现可疑情况或已上当受骗,请立即拨打110或全国反诈专线96110咨询、报警。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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