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13 03:00:06

《税收知识微课堂》(音频版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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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公司需支付房屋租赁违约金,必须开具发票吗?
如果承租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2、如果承租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一般情况下,出租方要将违约金与房租款一起开具增值税发票给承租方,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Q2
我想问一下军人的转业费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Q3
十月份医疗保险没有申报,医保局出具了免交滞纳金证明,十一月补缴申报的时候滞纳金部分需要怎么操作?
十一月份正常申报补缴十月份医疗保险,缴费人本月网上划款时一定注意只缴纳正费,不要勾选滞纳金。缴费人下个月(12月份)带医保部门出具的减免通知单办理核销滞纳金。
核销滞纳金材料如下:1、缴费企业核销滞纳金须提供医保部门出具的减免滞纳金证明(公章)3份;2、10月份缴费单复印件3份;3、缴费人依据医保出具的减免滞纳金证明带公章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
Q4
我们企业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听说可以缓缴税款,我想问问具体可以缓缴什么税,缓缴比例和期限各是多少?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符合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前,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Q5
我想问一下,交完的车船税可以申请退税吗?
属于以下任一退税情况的可申请退税:1.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2.对于被盗抢、报废、灭失的已完税车辆,也可申请车船税退税。3.对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对其征收了车船税的应当及时予以退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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