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5 10:56:25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京地税地[2007]12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123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地123号
全文有效
朝阳、丰台、海淀、石景山、崇文区地方税务局: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6年8月,根据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改制重组为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其改制重组中有关契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对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送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核,其改制重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84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的规定,对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更名免征契税。
二、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携带相关资料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请契税减免税。
三、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办理减免税手续,各局在接到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送的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应对照本通知附件中所列的房屋、土地项目,直接开具《契税核定通书》,可不再进行程序性审核。
附件:
1.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过户房屋建筑物明细表(略)
2.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制过户土地使用权明细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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