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99 发表于 2021-11-11 16:34:22

锦地税函〔2009〕9号 |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稽查局:

       现将省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问题的批复》(辽地税函〔2009〕1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九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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