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11 01:05:29

彪哥说税 |减税降费: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即问即答(二)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813_1636563923572.jpg?width=620&size=11522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917_1636563923782.png?width=657&size=327453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进一步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抓实抓细减税降费,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打造政策落实“直通车”,鹰潭税务微信公众号推出“彪哥说税”栏目,与广大纳税人一起砥砺奋进新征程,扬帆启航再出发。
今天推出第二十三期
赶紧来围观一下吧
???

减税降费: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即问即答(二)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249_1636563924105.png?width=722&size=15886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440_1636563924358.png?width=722&size=15886
大家好,我是彪哥。在今天的节目中,我将为大家带来减税降费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即问即答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开启今天的涉税知识学习吧!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896_1636563924525.gif?width=240&size=95228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970_1636563925087.gif?width=200&size=30490
彪哥, 某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目前,我公司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房产,按规定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请问,住房租赁企业减按1.5%缴纳增值税政策出台以后,我公司出租房产如何计算增值税呢?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379_1636563925390.png?width=261&size=74759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609_1636563925628.png?width=293&size=86099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因此,自2021年10月1日起,该公司出租房产,可以区分不同业务分别适用政策:一是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一经选择,无论向个人出租的住房是2016年4月30日前或此后取得的,均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是你公司向单位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住房,以及向单位和个人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非住房的出租收入,可以继续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彪哥,某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在我市住建局备案。目前房屋出租业务均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且因前期投入大,目前仍有留抵税额未抵完。我们关注到国家针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1.5%征收率简易计税政策。请问,该公司可以继续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455_1636563926344.png?width=261&size=74759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196_1636563926705.png?width=293&size=86099
可以。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该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选择适用24号公告规定的简易计税政策,或者继续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彪哥,某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已向本市住建局进行开业报告,如向个人出租住房时选择适用了最新出台的住房租赁企业增值税减税政策,应当开具多少税率或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566_1636563926927.png?width=261&size=74759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495_1636563927145.png?width=293&size=86099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并相应开具1.5%征收率的增值税发票。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357_1636563927377.png?width=293&size=86099
好啦,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的税收资讯,欢迎您持续关注鹰潭税务的《彪哥说税》,感谢您的阅读,我们下期再见!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954_1636563927573.gif?width=240&size=150909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464_1636563927831.jpg?width=1080&size=2876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11/258_1636563928228.jpg?width=640&size=3236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彪哥说税 |减税降费: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即问即答(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