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9 13:05:15

房土两税免征,一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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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要求,对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
首先,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进入登录环节,按系统提示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密码,选择登录身份和登录方式,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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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进入主页面后,在【套餐业务】中点击【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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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点击【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应的【税源采集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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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分为四种情形:
【情形1】若您符合2021年度疫情期间房土两税疫情减免的基本条件,将弹窗提示“关于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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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形,点击【去申请】,跳转到【税收减免核准】申请页面。
第一步:选择【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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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进入【优惠信息填写】页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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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页面,上传对应附件资料,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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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连续点击【下一步】直到【完成】即可,后续的操作参考【情形2】。
【情形2】:当您2021年度已经申请过房土两税疫情减免,且税务局还没审批通过时,将弹窗提示“您已提交2021年房土两税税收减免核准申请,申请状态处于审批中,请等待最终审批结果再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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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形,请您等待税务局审批,再进行下一步操作。当税务局审批通过后,后续步骤请参照【情形3】。
【情形3】 当您2021年度已经申请过房土两税疫情减免,且税务局审批通过时,将弹窗提示“您提交的2021年房土两税疫情税收减免核准已完成审批,系统将按照减免有效期自动变更税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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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形,说明您申请的房土两税疫情减免已经被税务局审批通过了,税源采集信息将按照减免有效期自动变更,可到税源采集信息中查看变更情况,并进行下一步申报操作。
第一步:点击【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或【房产税房源明细】对应的【应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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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申请减免有效期对应的【变更】,即可查看到减免税信息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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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返回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选中未申报的【房产税申报】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点击【下一步】,即可查看申报表,并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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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4】 当您2021年度不符合申请享受房土两税疫情减免的条件,且2021年1-6月申报信息已享受房土两税疫情减免,将弹窗提示“您已享受2021年1-6月房土两税疫情减免,请先更正2021年1-6月房土两税申报信息,并补缴税款后再进行2021年7-12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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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形,说明您2021年度不符合申请享受房土两税疫情减免的条件,且2021年1-6月申报时享受过房土两税疫情减免,请先到办税大厅更正2021年1-6月房土两税的申报信息,并补缴税款,再进行2021年7-12月申报。
【温馨提示】如何直接进入【税收减免核准】页面,而不是通过弹窗里的【去申请】进入。
第一步:点击【我要办税】-->【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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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点击【税收减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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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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