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5 16:30:15

2分钟带您了解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流程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

延缓缴纳税费措施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到2022年1月申报期止结束,相关税费延缓缴纳期限为3个月。

11月征期,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月缴纳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就可以办理延缓缴纳税费了,下面教您在电子税务局实现延缓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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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播放观看视频)
以增值税申报为例
纳税人属于公告规定的制造业小微企业,且按月缴纳相关税费,在2021年11月征期,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依法申报10月增值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填报相关数据。

点击“申报”按钮,校验成功后,界面自动弹出缓缴政策弹框,提示纳税人选择是否延缓缴纳。纳税人需进行确认,如“不享受”缓缴,选择放弃缓缴理由,正常缴纳该笔税款。如“享受”缓缴,提交成功后该笔税款缴纳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纳税人可在“税费缴纳(单位)(新版)”中查看该笔税款的缴纳期限已延至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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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县税务局
审核:马鞍山市税务局收入核算科 纳税服务科
编发:马鞍山市税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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