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4 12:30:28

提醒广大纳税人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和《人脸识别服务协议》签署工作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452_1636000225268.gif?width=630&size=545442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568_1636000225715.png?width=273&size=6034
提醒广大纳税人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和《人脸识别服务协议》签署工作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142_1636000225892.png?width=483&size=2279
尊敬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为落实相关规定,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权益,需要每名纳税人签署《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和《人脸识别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签署的重要性
11月1日后,如果您未签署《告知书》和《服务协议》,将影响纳税人电子税务局实名登录、实名风险事项办理、前台实名事项办理和自助机实名事项办理。尤其是当前疫情严峻,您首次在自助机办理业务时,需要摘下口罩进行人脸验证,风险较大。签署完毕后,疫情期间不再进行人脸验证。
二、签署的方法
(一)提示签署
您首次登录电子税务局,会提示签署《告知书》,首次办理相关业务时,会提示签署《服务协议》并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您首次到自助机办理业务时,会提示其同时签署《告知书》和《服务协议》。
(二)主动签署
您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实名办税身份信息采集,查看签署情况,或点击“本人确认及实名”按照提示进行主动签署。详见下图: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671_1636000226014.png?width=1080&size=143548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442_1636000226454.png?width=1080&size=126459
近期需要到大厅或自助机办理相关业务的纳税人,强烈建议您提前完成签署工作。
再次提醒:签署完毕后,疫情期间不再进行人脸验证!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911_1636000227274.png?width=273&size=6553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784_1636000227830.png?width=27&size=789
推荐阅读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913_1636000227946.png?width=27&size=810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849_1636000228083.png?width=27&size=789
?新“票e送”网上领票操作指南(202007版)
?财行税合并申报!速来了解,让您办税更便捷~
?《契税法》本月开始实施!一图带您掌握7大必知要点
来源:北京顺义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4/351_1636000228217.gif?width=300&size=304074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提醒广大纳税人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和《人脸识别服务协议》签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