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非税收入优惠政策即问即答(一)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597_1635783047054.gif?width=750&size=34559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167_1635783054325.mp4
相关问答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698_1635783047254.png?width=712&size=714677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349_1635783048081.jpg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看您需要有什么问题我能帮助您吗?
我是个体工商户,我今年二季度销售额是32万,开具增值税发票是11万,我就想问一下两项附加有哪些优惠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545_1635783048329.png?width=954&size=19400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139_1635783052529.jpg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600_1635783052749.png?width=712&size=714677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537_1635783053074.jpg
答:根据您描述自己的情况,您是小规模纳税人,在2021年底5号公告的相关规定中,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教育附加 和地方教育附加,另外我想对您开票的情况做以下解释,对季度开票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无论您开具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应享受(财税【2016】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免征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但对季度开票一种是金额超过30万元但不足45万元的,若您开具的是普通发票,则免征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果您开具的是专用发票那么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减半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第三种情况是您的季开票金额超过45万元的,无论您开具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均应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那么就是减半征收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感谢您抽出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852_1635783053187.gif?width=16&size=1121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637_1635783053297.gif?width=16&size=1491·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253_1635783053476.gif?width=16&size=923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503_1635783053543.gif?width=16&size=1671来阅读此文
END
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薛攀
编辑:小林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2/658_1635783053717.jpg?width=1080&size=80404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