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1-1 18:55:05

明确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111/01/346_1635764104725.jpg?width=477&size=450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明确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