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0-28 04:05:09

大庆税务热点问答精选(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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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终聚餐费用税前如何列支?

问:我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年终聚餐费用和迎春晚会的费用能否在税前列支?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据《中华总工会印发的<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第八条(二)款规定:“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组织全体员工年终聚餐费用和迎春晚会的费用应由工会经费开支,作为工会经费在税前扣除。

2.筹建期的工会经费怎么处理?
问:筹建期缴纳的工会经费,当期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在筹建期结束后是否要转回?该怎么做分录?
答:《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 附录一《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第6602管理费用科目第一条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 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筹建期缴纳的工会经费,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账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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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 | 大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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