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包再加码 服务上门提前享
“公司这几天正在准备资料进行纳税申报。今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达到约130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可提前抵减企业所得税将近200万元。”洪湖市蓝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张明伟在得知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享受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新政策后高兴地说。据了解,以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属于汇缴享受的优惠项目,即企业当年发生研发费用,需在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才能加计扣除。为了让企业提前享受到政策红利,鼓励进行创新研发,纳税人在10月份预缴申报时,允许自主选择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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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税务干部上门宣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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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政策出台的同时,还增设了2021版研发费支出助账样式,进一步简化了留存备查资料,精简了助账信息。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研发费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大大减轻了企业填写工作量,降低了辅助账填写难度,优惠政策享受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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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一出,税务人员马上对我们进行宣传辅导,详细解答新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的有关疑问,真的及时!”洪湖市双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拿着研发费加计扣除宣传手册兴奋地说道,“现在这一波波的税惠红包为我们争取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中,让我们对今后的产品技术创新更有信心和底气。”
为确保该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组织业务骨干赴企业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辅导企业算清政策优惠账,推动政策直达快享。
下一步,洪湖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主动送税费优惠政策上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政策辅导,让“税惠礼包”精准落袋,为助力洪湖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荆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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