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税衙门 发表于 2021-10-26 10:00:00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确认收入?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确认收入?

总局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0-26 10:00:00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应如何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