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通知存款业务,便于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和金融机构业务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调整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银传〔1998〕77号)统一通知存款利率、规范通知存款业务的精神,特制定《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凡在此办法颁布前已经吸收的通知存款,到期时按此前各省级人民银行确定的相应档次利率和办法一次性结清本息。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九年一月三日
附件:通知存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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