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电子税务局季度申报操作指引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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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21年10月就可以申报加计扣除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
近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依据最新政策变化,对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功能进行了升级完善。(了解升级内容请戳→电子税务局的小变化~企业所得税申报新增加计扣除选项啦)
快来跟苏小税一起看看如何申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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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录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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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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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税申报
1.在“我要办税”模块中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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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居民企业(查账征收)所得税月(季)申报”模块,或者直接在“我的待办”中找到相应模块,点击“申报”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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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入申报模块,系统显示申报税款所属期、申报状态、申报期限等基础信息。点击“进入申报”按钮,系统显示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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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申报后部分纳税人可能会出现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界面,认真阅读后可点击“确认”退出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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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点击“数据初始化”,系统自动获取相关报表的税务登记信息、相关表单上期结转数等数据,系统显示“初始化成功”,点击“确定”,完成数据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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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如果系统未显示应申报报表或显示应报报表不全,请及时联系税务机关。在已填写相关报表的情形下请慎用该功能,否则已填写报表数据会清零。
6.点击选项“是”,开始数据初始化;初始化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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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点击A200000居民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月(季)度申报表后面的“修改”按钮进入申报表填报页面。
填写要点如下:
①
填写第三季度季初和季末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资产总额单位是“万元”。该部分用于计算判断是否满足小微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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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填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前五个栏次,注意所填报的金额应当为本年累计数。
注意事项:若发现不可修改的差错数据(如下图所示第14栏),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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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点击第7栏次下方“增行”按钮,可以填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与加计扣除情况,点击7.1栏次后方“选择”按钮,系统自动弹出4种不同类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项目,并填报自行计算出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
注意事项:企业需准备前三季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等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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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如果项目选择错误,可勾选7.1栏次前面的方框,点击“删行”按钮删除相应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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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如果企业还享受所得减免优惠或减免所得税优惠,可按相同方法在第8栏和第13栏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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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系统可自动检测企业以前年度是否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以前年度正常申报了加计扣除,而本季度未能正常填报,则保存报表时系统会自动弹出提醒校验。若企业确认放弃享受政策,点击“确认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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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税务机关对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及填报了软件企业减免税等可能存在研发支出的纳税人,也会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申报提醒。
⑦
对上述可能存在研发支出的纳税人,因自身情况确实需要放弃优惠或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应根据系统提示选择不申报优惠的原因,并点击“确认”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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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需获取关联表数据的请在填表页面点击“数据读取”按钮,另在填表页面有“报表切换”按钮供切换表单。
⑧
进入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并保存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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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有报表填写完成,数据核对无误后,返回主界面点击“申报”按钮,如有错误,系统会给出错误提示信息,纳税人可根据提示或校验信息修改后重新申报。
没有错误信息或校验反馈的,等待审核后刷新页面,系统显示“申报成功”即完成本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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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款缴纳与申报作废
申报成功后缴款书未开具的,如果纳税人发现申报有误,可点击“申报成功”右侧的“涉税查询”按钮或点击页面左侧的“涉税查询”按钮,输入所属期等条件,查看对应的申报表,然后点击“申报作废”按钮进行申报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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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缴款书如已开具,则需到主管税务机关作废缴款书后再作废申报或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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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表查询与打印
1.点击“申报信息查询”,可以查询、下载打印申报表。若无法预览和打印,请到下载中心下载安装打印控件和AdobeRea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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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输入申报日期,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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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找到相关报表,点击“查看”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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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载或预览相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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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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