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4 14:49:37

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 通地税个[2009]6号 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地税个6号
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地税个6号
现行有效
2009.01.09
各税务所: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京地税个〔2008〕29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就做好2008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以下简称自行纳税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第三年。当前由于受世界经济危机的影响,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部分单位效益和纳税人收入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要正确把握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企业困难和纳税人感受,以热情、细致的方式将纳税服务工作做到实处,进一步增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为自行纳税申报营造和谐的氛围。
二、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组织准备工作
成立以刘亚慧副局长为组长,由税政一科、办公室、法制科、计会科、评估科、征管科、信息科及各税务所等科室主要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对2008年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各所要成立以所长为组长,主管所长或数据管理员为具体负责人,全体税收管理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所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和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制定,及各项工作的部署,协调各小组成员单位工作的实施,负责统一的宣传工作,内部、外部培训辅导工作和信息支持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
税政一科: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意见,总体负责我局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计划安排、政策落实、组织管理及内外部协调培训。
办公室:主要负责《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对外宣传工作。利用网络、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纳税提示。
计会科:主要负责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中纳税人补退税的数据汇总,并按时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纳税申报数据的统计、消号工作。
信息化管理科:主要负责网站及申报信息部分的维护、数据的保密和业务支持工作以及管理人员的授权工作。
征管科:按照《征管法》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未按规定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和未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的处理工作。
法制科:监督、检查各科室、税务所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基础工作、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评估科:对未按规定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和未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进行约谈、评估。
各税务所:主要负责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受理、数据的采集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纳税人的登记、咨询及宣传、辅导、发放相关资料工作。
三、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准备工作
按照总局及市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按照通地税个〔2007〕210号文件中的两项实施方案,七项工作制度的规定开展自行纳税申报的准备工作。确保我局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
对于市局统一下放的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的数据,税政一科将对其进行加工、分解,将纳税人的名单按其所在单位分派给各所的所长、数据管理员、税收管理员。同时利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确定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等工作重点。
各所在接到税政一科下派的数据后,要求各税收管理员制定出本人的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间表。所长要敦促税收管理员按时完成任务,各所也应利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要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实行“点对点”的宣传辅导,各税务所应根据“未申报人员名单”认真挑选,将其做为重中之重,宣传、督促、协助其尽快申报。同时挖掘“未申报人员名单”中没有的纳税人,督促尽快申报。各所将工作方案和准备工作情况总结在1月31日前报税政一科备案。
四、做好自行纳税申报的受理工作
2008年度自行纳税申报仍然采取三种申报方式:网上申报、上门申报和邮寄申报。各所要积极引导纳税人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自行和集中代理)。同时,各所要开设专门受理自行纳税申报窗口和自行纳税申报补退税专用窗口并做出统一的告知标记,为纳税人申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各税务所应本辖区内的金融、保险、邮政、电信、电力、烟草等行业及涉及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管理直接负责,督促并协助其完成自行申报,要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实行“点对点”的宣传辅导,包括:建安、工业、商业、房地产等行业及涉及的纳税人,各税务所应根据“未申报人员名单”认真挑选,将其做为重中之重,宣传、督促、协助其尽快申报。同时,税政一科将协助各税务所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进行宣传辅导协助各税务所完成自行纳税申报工作。
对于采取“上门申报”和“邮寄申报”的纳税人,各税务所和税政一科要认真记录申报信息,并制作“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统计台账”,于申报期结束后统一报送税政一科备案保存。对与邮寄申报的纳税人所填写的收件人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36号税政一科)。
五、做好纳税人信息的数据保密工作
税政一科将各税务所的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人群集中单位数据和年收入12万元以上人员数量名单直接发送至各税务所的所长和负责数据管理的人员的邮箱,所长和负责数据管理的人员应将纳税人的名单按税收管理员管辖进行分组后,将分组后的名单分别传至各税收管理员。
各所税收管理员在获得纳税人名单后,要将所分配的名单信息进行加密,各税收管理员只对其自己管辖的单位或纳税人进行管理。在对纳税人和扣缴单位进行通知申报工作中,对下发的数据信息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签收及数据销毁制度,任何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或复制个人数据。同时,对于各税收管理员所管辖的纳税人的登记信息、申报信息等数据,各专管员也须进行严格管理,保证数据的保密性,防止其他人员查看、修改纳税人的信息。对于扣缴单位的申报数据告知扣缴单位,申报成功后及时清除数据信息,防止个人数据泄漏。
六、加强监管、实施考核
各税务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宣传、辅导、准备、受理、保密等具体环节工作。税政一科将根据各税务所的准备工作、实施工作和总结工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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