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财政部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公示
关于对财政部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1〕50号)要求,结合2016-2020年全国财政系统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经研究,我部确定了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
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0日。在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存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财政部条法司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10-68551743 邮箱:czbtfszhc@163.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100820)
附件下载:
[*]财政部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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