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4 11:40:04

关于2021年度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本帖最后由 子宁 于 2020-8-3 10:21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办税实名认证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促进税法遵从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办税实名认证通告如下:
一、认证对象
(一)所有负有纳税义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办税窗口办理,然后实名认证;
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变更的,应在“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事项”办理,然后实名认证。
(二)所有个体工商户业主、办税人员。
二、办理渠道
通过微信小程序办理。目前支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认证。
路径1:扫码识别“江苏税务实名认证”。
http://www.tax100.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006/04/664_1591242004387.png
路径2:微信搜索“江苏税务实名认证”。
路径3:“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线上办税—实名认证。
三、办理时限
2020年6月30日前,请完成办税实名认证,以免给您后期办税带来不便。
四、适时推进领票人实名认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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