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4 11:35:5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企业纳税申报工作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内的紧急通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内的紧急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企业纳税申报工作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企业纳税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文有效
2011年5月27日
区内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2011年度北京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工作安排,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需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工作。
为使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充分享受《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948号)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请相关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参照示范区试点税收政策进行申报。
相关事宜服务热线: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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