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0-10 03:50:21

惠苗固本 百条税惠(二十一)

暖心小问答
我为小微企业送政策
http://file.tax100.com/o/202110/10/109_1633809017096.png?width=1080&size=217249
让您轻松了解税收知识
为您快速解答税费疑惑
http://file.tax100.com/o/202110/10/615_1633809017711.png?width=1080&size=207311
提问
Qu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我公司是一家房屋租赁企业,最近关注到对住房租赁企业新出台了增值税减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以下称“24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
因此,如果你公司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自2021年10月1日起,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赁服务收入,可以按照24号公告的规定适用相关增值税减税政策。

A
您的”非常满意“
是税务人的不懈追求!
http://file.tax100.com/o/202110/10/497_1633809018867.png?width=1080&size=214722
长按二维码
关注南平税务
http://file.tax100.com/o/202110/10/973_1633809019521.jpg?width=860&size=63483
记得关注哦
我们下期再见
http://file.tax100.com/o/202110/10/864_1633809019911.png?width=1080&size=228175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惠苗固本 百条税惠(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