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0-9 00:10:05

“首违不罚”买单 便民政策暖心

“‘首违不罚’政策真暖心!我不小心摔坏了税务Ukey,本来以为要罚款,没想到税务局的免罚清单对我这种情况不予处罚,让我感受到税收政策对老百姓的关怀支持。谢谢你们了!”近日,张力锋在领取新税务Ukey后,对荆门市漳河新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连连致谢。

张力锋是从事货物道路运输的个体工商户,登记营业8个月,最近由于粗心大意、没有妥善保管,导致税务局免费发放的税控设备税务Ukey损毁。为不影响正常开票,他主动来到漳河新区税务局,寻找解决的办法。

该局受理后,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查询,此纳税人损毁税控装置,属于首次违反税收征管法的行为。鉴于其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够主动向税务机关如实报告、积极改正,该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对原税务Ukey做损毁丢失处理,为其免费发放了新税务Ukey,并详细告知了使用保管规定,帮助其纠正错误。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列举了10项适用“首违不罚”的事项,并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为最大程度保障纳税人利益,漳河新区税务局依据“首违不罚”政策事项清单、组成要件、使用范围等,对每一项税收违法行为认真分析研判,对同时符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等三个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其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一些纳税人,特别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初期,很可能因为办税经验不足、疏忽大意等产生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轻微税收违法行为买单,给了纳税人纠错机会,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漳河新区税务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进一步落实“首违不罚”制度,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纳税人主动遵从税法,营造更加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推进税收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荆门市漳河新区税务局
http://file.tax100.com/o/202110/09/400_1633709404711.png?width=341&size=818
http://file.tax100.com/o/202110/09/954_1633709404824.jpg?width=1080&size=4163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首违不罚”买单 便民政策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