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0-8 13:31:22

“非接触式”办税—10月份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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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28号公告),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对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下面一个案例教您如何享受优惠~

某制造业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均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由于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100%,该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100×100%=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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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anhui.chinatax.gov.cn)

★在搜索栏直接搜索“企业所得税”进行模糊查询,也可以通过路径访问;
(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

★点击打开操作界面;
据实填写申报信息,点击“添加”,在表中第7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增行,在优惠税务事项下拉列表中选择“加计扣除-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按100%加计扣除”,金额填写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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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您,除了填报预缴申报表,还需准备前三季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等留存备查。

1. 28号公告增设了优化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即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官网“最新文件”栏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管理方式,28号公告将限额计算方法改为统一计算所有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允许多个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调剂使用。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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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100%,除制造业以外的企业加计扣除比例75%。但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来源:安徽税务
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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