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干货|环境保护税最新政策热点答疑
http://file.tax100.com/o/202110/03/830_1633233007096.gif?width=680&size=168062问:作为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想准确申报需要学习哪些环保税的相关政策文件?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4、《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第一条第二款从2021年5月1日起按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执行)
5、《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
6、《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发布<山西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1号)
7、《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6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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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发布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生态环保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第16号)发布后,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是否有效?
答: 16号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同时废止。《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保护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3号)第一条第二款同时改按16号公告规定执行。
问:16号公告所附的《生态环境部已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清单》和《生态环境部已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排(产)污系数清单》,具体应用范围分别是什么?
答:16号公告共列举了排污单位的四种情况,分别是有证有系数、有证无系数、无证无系数、无证无系数且无相关计算方法,具体使用范围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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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6号公告附件2《生态环境部已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排(产)污系数清单》的系数手册表中新增了K值,有什么作用?
答:K值反映的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状态,越稳定运行,K值越高。以“3211铜冶炼”系数表为例,二氧化硫对应的K值计算公式为:K=脱硫设备耗电量/(脱硫设备额定功率×脱硫设备运行时间),如果脱硫设施运行稳定,长期处于额定功率状态,那么K值就为1,意味着脱硫设施去除效率可以百分之百实现,但如果脱硫设施运行不稳定,长期只能达到额定功率的50%,那么K值就为0.5,意味着脱硫设施去除效率只可以实现百分之五十,这样污染设施运行状态就可以直观地反映到污染物的排放量上,从而影响环境保护税税额。
问:对于采用排污系数或物料衡算方式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如何使用2021年16号公告附件2的系数手册?
答:可以按以下步骤操作:1、确定行业类别。通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查找核实本企业属于哪一行业类别;2、确定主要的产排污环节和污染物。通过环评、验收、以及排污许可证等确认本企业产污环节及对应排放的污染物类别;3、确定产污系数。查找系数手册,确定各污染物对应的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以及对应的去除率;4、计算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排放量。
问:如何通过16号公告附件2的系数手册来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答:计算步骤为:1、通过产品-原料-工艺-规模查找产污系数;2、通过末端治理技术名称查找去除率;3、通过运行率参数及计算公式计算K值;4、计算排污系数,排污系数=产污系数-产污系数×去除效率×K值;5、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量=产品产量×排污系数。
某建筑陶瓷企业主要从事陶瓷内墙砖的生产。该企业涉及的主要产排污工段为物料干燥,其中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现以颗粒物为例说明排放量计算过程。该企业基本信息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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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排放系数及排放量计算过程如下:
①查找产污系数及其计量单位
首先根据企业行业类别在16号公告附件2的附表1中找到307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行业手册。根据企业基本信息,查找手册中主要产品为陶瓷内墙砖,主要原料为长石、石英、瓷土等,主要工艺为干燥塔(水煤浆),生产规模为所有规模对应的产污系数。在续表8中可查得该组合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2340,单位为千克/万平米-产品。
②查找治理技术平均去除效率
该企业颗粒物治理技术采用“旋风+布袋”的联合除尘工艺,查询相应组合内该工艺的平均去除效率为99.5%。
③计算污染治理设施实际运行率
根据产污系数组合查询结果,该组合中颗粒物法对应的污染治理设施实际运行率为k=治理设施运行时间/企业正常生产时间=591.5小时/600小时=0.986。
④计算排污系数
排污系数=产污系数-产污系数×去除效率×K值=2340-2340×99.5%×0.986=44.2962千克/万平米—产品
⑤获取企业产品产量
该企业实际情况为:主要产品陶瓷内墙砖2021年9月产量为1000万平米
⑥计算颗粒物排放量
排放量=产品产量×排污系数=1000×44.2962=44296.2千克
问:对于存在固体物料堆存的纳税人,如何使用16号公告附件2申报计算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量?如何填报申报表?
答:根据16号公告附件2的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可以计算出颗粒物排放量。在填报申报表时注意两点:1、在税源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必须新增“固体物料堆存排放口”,其中“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选择“物料衡算”;2、在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表中直接将计算得出的排放量填至“污染物排放量(千克或吨)”列即可。
山西省某石料加工厂主要以石灰岩为原料,破碎加工为碎石出售。该厂建有一座10000平米的半封闭物料堆场,采用汽运方式,9月运输物料数量2000车次,单车运载量50吨/车次,即9月运输物料10万吨,粉尘控制措施为围挡+出入车辆冲洗。
颗粒物排放系数及排放量计算过程如下:
①查找系数手册
该加工厂堆存石料属于固体物料,通过16号公告附件2的目录可查到附表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
②计算颗粒物产生量
经查询,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包括装卸扬尘和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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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 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ZCy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FCy指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Nc指月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本案例中为2000;
D 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本案例中为50;
(a/b)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
a 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见附录 1,山西省为0.0010;
b 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 见附录 2,石灰岩为0.0001;
Ef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见附录 3(单位:千克/平方米),本案例中为8.5848;
S 指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本案例中为10000;
则全月颗粒物产生量P={2000×50×(0.0010/0.0001)+2×8.5848×10000}×10-3=1171.696吨=1171696kg。
③计算颗粒物排放量
经查询,工业企业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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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P 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Uc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
Cm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4,本项目采用两种控制措施,其控制效率分别为围挡60%,出入车辆冲洗78%;
Tm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 5,本项目为半封闭物料棚,控制效率为60%。
则9月颗粒物排放量Uc=1171.696×(1-60%)×(1-78%)×(1-60%)=41.243吨=4124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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