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策君 发表于 2021-10-3 11:30:38

@机动车企业:机动车发票开具注意事项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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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于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日常咨询中,小编时有收到机动车企业关于如何开具机动车发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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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收集了一些重难点问题,汇总成这份机动车发票开具注意事项,希望大家都能get到机动车发票的开具方法吧~
1、哪些机动车企业需要完成企业信息初始化备案呢?
答:机动车企业分类为生产企业及进口企业的,应先在工信部票据关联系统完成企业信息初始化备案工作,方可上传国产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车辆电子信息和发票。
对于生产企业,应添加本企业信息、以及为本企业生产机动车的子公司信息,完成初始化备案工作;对于进口企业,只添加本进口企业信息完成初始化备案工作。
2、谁是票据关联的主体呢?
答:国内生产企业。对于有一个或多个生产基地(子公司),生产基地(子公司)与生产企业(母公司)组成一个机动车生产企业团体的,应由配发并上传合格证的企业(母公司)登录票据关联系统进行票据关联。
国产的整车合格证电子信息需与机动车类专用发票信息进行关联;二类底盘及三类底盘合格证电子信息不能进行关联。对于存在多个销售环节的批发模式,生产企业应将该环节最前端、第一张由生产企业(母公司或者子公司)开具给经销企业的专票进行票据关联。
3、进口企业该如何上传“双抬头”的车辆电子信息呢?
答:企业报关进口车辆需先上传车辆电子信息单后向下游开具机动车发票,对于车辆电子信息中存在两个报关进口企业(即双抬头)的情形,两个报关进口企业都可以使用该车辆电子信息开具发票,其中一个企业开具发票后,另一个企业将不允许重复上传或者开具。
注意:上传车辆电子信息时需要将两个报关进口企业(双抬头)信息上传,否则未被填写的一方将无法开具机动车发票!
4、红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申请红字信息表吗?
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无需申请红字信息表,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即可。
5、部分退回时,如何申请红字信息表呢?
答:对于需部分退回的,应由受票方认证抵扣后选择“涉及退货和开具错误等”原因针对需退回的部分车辆申请红字信息表。
注意:切勿由销售方发起部分红冲的红字信息表(受票方尚未认证抵扣),否则将导致受票方无法认证抵扣蓝字发票剩余进销税额。


小贴士:如果不小心错误操作了如何解决呢?
1.继续将原蓝字发票全部红冲,然后重新开具新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红冲理由为销售退回的,如果下游已经将部分车辆对外销售,还需逐级红冲,将车辆信息回退至下游企业,否则将无法红冲;2.当月的可以作废部分红冲的红字发票,撤销红字通知单,下游企业先抵扣,然后再部分红冲。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货物和劳务税处 思明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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