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再加码!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30/360_1632993604849.gif?width=640&size=6261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什么亮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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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大优惠
此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平时预缴时不享受。《公告》进一步明确,2021年10月企业预缴申报时,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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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操作
《公告》简化优化了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由2015版“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的辅助账体系,调整为2021版“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并精简辅助账信息,降低了填写难度。
同时,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由原来分别计算每一研发项目的限额改为统一计算所有研发项目的限额,总体上提高了可加计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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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便捷享受
《公告》发布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企业可以自行选择使用2015版或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企业还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但要注意,应当至少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
《公告》实行“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方式,企业今年10月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据实在预缴申报表中填写优惠事项名称和加计扣除金额,其他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萍乡市税务局 联合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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