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策君 发表于 2021-9-28 14:30:13

一文带你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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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带你了解
《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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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哪些人应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下面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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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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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注意: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缴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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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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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货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是指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直接减征或免征的两税税额;不包括实行先征退还的两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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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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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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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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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具体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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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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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增值税、消费税退税的同时,城市维护建设税可以一并退还吗?
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应退税款,以及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的退税,在办理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时,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规定一并退还。
3.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是否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自2018年7月27日起,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提示:在增值税预缴税款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不允许扣除期末留抵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应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纳税申报时统一计算扣除。
4.对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如何规定?
2016年5月1日起,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5.纳税人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的,申报时如何操作?
纳税人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
申报减免时,如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应在申报表的“减免性质代码”列选择对应的优惠政策。如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还应在申报表的“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优惠”栏勾选“是”。
6.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可否退(返)还?
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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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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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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