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4 10:29:01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京商务外运字[2013]33号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享受出口退(免)税快捷服务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享受出口退(免)税快捷服务的通知
京商务外运字33号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享受出口退(免)税快捷服务的通知
京商务外运字33号
全文有效
2013年11月18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朝阳区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建筑材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进出口公司)是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市第一批享受出口退(免)税快捷服务企业之一。根据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劣势国有企业退出项目计划的批复》(京国资18号)精神,金隅集团下属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已正式吸收合并建材进出口公司,并承担其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人员,建材进出口公司也于近期完成注销手续。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出口退(免)税快捷服务的通知》(京国税发305号)文件精神,鉴于金隅集团改制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北京金隅商贸有限公司享受本市出口退(免)轻罪重判中快捷服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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