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4 10:23:05

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法[2014]131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2008]1218号文件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1218号文件的通知
京财法131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正京财法1218号文件的通知
京财法131号
全文有效
2014-1-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决定删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京财法1218号文件)废止和失效目录中的《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随电价征收附加费办法的通知》(京财预1818号文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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