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这样确定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22/751_1632283845453.gif?width=640&size=6261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吴晓强详细解读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今天我们学习: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如何确定?都包括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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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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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是指开展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等等。
这里举一个例子,以便大家理解。一家小型超市属于按月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了卖日用百货外,还零售新鲜蔬菜。该超市销售新鲜蔬菜取得的销售额,按规定一直享受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在确认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时,免税销售额也应计算在总销售额内,以判断月销售额是否在15万元以下。如果这家超市8月份销售日用百货取得销售收入12万元,销售蔬菜取得收入4万元,因合计销售额16万元,超过15万元,因此其销售日用百货取得的12万元收入,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往期回顾
[*]“税务讲堂”开讲啦!详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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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大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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