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绿色”税惠政策,助力碳中和
9.16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 2021.09.16——
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碳中和”我们能做什么?
用水、用电、出行、就餐……几乎每一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活动,都会产生碳排放,组成一个人的碳足迹。9月16日是国际保护臭氧层日,提醒人们必须再接再厉,保障人类和地球的健康。
税收优惠支持绿色发展,在能源清洁化、节能减排、绿色出行等方面,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鼓励节能环保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
1
风力发电
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 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政策依据:
《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
2
资源综合利用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企业所得税
1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上述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6〕131号)
2
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享受此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
3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2.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消费税
乘用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5号)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车辆购置税
新能源汽车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政策依据: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税制”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惠益
还有一些如2018年开征的环境保护税,通过“多排多缴、少排少缴、不排不缴”的税制设计,发挥税收杠杆的绿色调节作用,是我国第一部“绿色税制”单行税法。
“绿色税制”好处多多,聪明的你get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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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北税务
编辑:周承颖、王庙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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