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杂志 发表于 2021-9-16 11:13:56

钟税官信箱 | 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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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钟税官:
我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企业借用部分资金,并签订借款合同。请问我公司是否需按合同记载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吴先生
A 吴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的范围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此,无须申报缴纳印花税。
钟税官
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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