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等功能升级啦!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6/896_1631740506798.gif?width=633&size=14097近期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对部分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2021年9月1日正式启用。小编梳理了操作说明,分享给大家!
一、优化系统登录功能
优化内容:增加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纳税人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扫描二维码登录。
功能操作:
打开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选择“企业登录”,增加了“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方式,纳税人可选择使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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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子营业执照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扫描二维码登录。以微信扫一扫为例,扫码后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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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认登录,确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电子营业执照密码,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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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确认”,在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选择已注册的登录人员,输入电子税务局密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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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打印功能
优化内容:增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打印功能,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并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证明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打印”,系统默认显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记录,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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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打印”或者“下载”按钮,打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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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易注销预检服务功能
优化内容:增加简易注销预检服务功能。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完简易注销申请后,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发布的简易注销公告,电子税务局增加服务提醒和短息提醒功能。一是电子税务局增加服务提醒,并向企业法人进行短信提醒,提醒纳税人及时查询简易注销未办结事项;二是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简易注销预检服务(清税未办结事项查询)”功能,查看简易注销未办结事项。
功能操作: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服务提醒”,可查看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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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标题查看详细内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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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也同步以手机短息方式发送给企业法人进行提醒。
2、纳税人也可以通过“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模块,查询简易注销预检服务(清税未办结事项查询),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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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办理”,系统反馈简易注销预检结果,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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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调整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功能,实现税务端自动审核,纳税人申请的备案信息调整为直接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进入办理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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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带出已经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信息,可选中备案信息 “修改”按钮修改已经采集的备案信息,点击“作废”按钮作废,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采集界面,增加新属期的备案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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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信息填写完毕,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提交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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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反馈办理完成则事项已自动办结,无需人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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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调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申请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申请功能,实现税务端自动审核,纳税人申请的备案信息直接写入金三核心征管系统。
功能操作: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下选择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备案办理菜单进入办理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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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带出已经备案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信息,如需修改备案信息可直接在带出的信息中修改;如需作废该条账户信息,点击“删除”按钮;如需新增存款账户信息,点击“新增”按钮,填写相关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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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存款账户信息,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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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提示受理通过则事项办结完成,无需人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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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整代开发票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代开发票功能,纳税人在代开发票申请填写界面,录入“可使用税款信息”,可以使用已作废发票的预缴税款,抵缴本次代开发票产生的应纳税款。
功能操作:
下面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专票为例说明。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专票申请”,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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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如需使用已作废发票的预缴税款时,在“可使用税款信息”栏次,填写税款属期起、止日期,点击“查询”获取已预缴的税款信息,抵缴本次应缴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和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使用已作废发票的预缴税款,操作办法类似,不再赘述。
七、调整契税及房地产交易申报信息采集功能
优化内容:调整契税及房地产交易申报信息采集功能。
一是契税税源信息采集,调整成交价格、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调整减免税额等数据项名称,增加权属登记日期、其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其他减免扣除金额等数据项,删除成交单价数据项。
二是增量房交易信息采集,修改不动产单元号为不动产单元代码,增加权属登记日期、是否不征契税、契税不征税项目、房屋类型、共有方式等数据项,删除套内面积、交易价格等数据项,
三是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增加权属登记日期、是否不征契税、契税不征税项目等数据项。
功能操作:
1、契税税源信息采集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功能菜单,进入税源信息列表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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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契税”右侧的“税源采集”按钮,进入契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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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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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税源标志,填写表单相关信息,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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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保存成功后,状态为“已采集未复核”,需税务人员复核后才可修改、作废税源,或进行申报,点击“确认”按钮,提交税务局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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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量房税源信息采集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选择增量房交易信息采集功能菜单进入办理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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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获取不动产编号”按钮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点击房源及交易信息下方的“采集”按钮,系统弹出采集界面进行信息采集,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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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及附列资料上传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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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采集信息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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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量房税源信息采集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选择存量房交易信息采集功能菜单进入办理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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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房源信息、卖方信息、购买方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按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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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采集信息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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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大家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提问;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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