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3个事项要注意!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5/791_1631645730970.gif?width=630&size=545442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5/848_1631645731316.gif?width=636&size=1093586
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介绍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的相关内容。今天我们学习: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注意事项。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5/843_1631645733585.mp4
相关问答
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整合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是否继续使用问题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因此,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二)申报表整合后,新申报表启用时间问题
《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三)申报表整合后,对以前所属期事项调整申报问题
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也就是说依然按照原申报表进行调整。
往期回顾
[*]提醒注意: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申报表有两个变化
[*]最新一期“税务讲堂”开讲啦!聚焦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5/307_1631645731776.gif?width=431&size=94537
推荐阅读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5/488_1631645732182.png?width=121&size=2094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5/785_1631645732419.png?width=121&size=2111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
?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通发票的部分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 买房缴契税后又退房,还能退回已缴契税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5/146_1631645732615.png?width=640&size=8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点点赞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5/157_1631645732956.gif?width=304&size=21311 点在看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5/529_1631645733154.gif?width=76&size=10627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