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税务 | 落实“首违不罚”体现税务关怀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1/258_1631313904168.gif?width=680&size=168062自4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交口县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首违不罚”措施,教育引导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规定,共对10项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真正体现税务关怀,为纳税人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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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断学习,熟悉政策。自总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交口县税务局通过每周集体学习、各部门自学、办税服务厅班前学习等形式多次学习,逐条研究清单10项内容和首违不罚”的三个适用条件,为日常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内部沟通,提高效率。针对“首违不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由法制股组织一分局和管理单位不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分析近期处理的“首违不罚”事项,梳理处理流程,改善工作方法;学习省局、市局政策回复解读,和兄弟单位积极沟通,做到快速准确办理。
三是及时提醒,体现关怀。考虑到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的主体都是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其成立初期纳税遵从能力较弱,初次违法很多都是无心之过,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管理员及时联系纳税人,告知处罚事项,提醒纳税人在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即可享受“首违不罚”。
“初次经商,由于没有专业人员进行纳税申报,导致遗漏、逾期申报,本来以为要缴罚款,没想到税务局出了免罚清单,对我们这种不予处罚。”鑫辉广告设计部王先生说,“虽然钱并不多,但是我们体会到了国家政策对老百姓的支持,有了这次‘首违不罚’的经历,我们今后一定按时申报纳税。”
侯磊 张敬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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