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何开具税收缴款书和申报缴纳代扣税款?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1/440_1631298604860.gif?width=592&size=11657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后,如何开具税收缴款书和申报缴纳代扣的消费税?一起来学习↓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1/174_1631298605129.gif?width=100&size=451382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1/913_1631298607254.mp4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1/442_1631298605460.gif?width=60&size=18249
相关问答
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后,如何开具税收缴款书和申报缴纳代扣的消费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消费税税款后,应给委托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委托方可凭该缴款书按规定申报抵扣消费税款。
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代扣的消费税时,不再填报《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应填报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附表,并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实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栏的合计数,缴纳代扣税款。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1/758_1631298605696.png?width=550&size=5153
来源:河北税务
编辑:保定税务
相关链接:
动漫丨《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7月起正式施行!四大知识点要知道
7月起正式施行!《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要点请收好
两部门发文明确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9月1日起施行
致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保定市税务局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唱响红色歌曲”活动(内含精彩H5)
【党旗下的传承】保定青年税务干部学党史学习白求恩精神
一图了解:环保税助力绿色之路越走越宽 美丽中国越来越靓
http://file.tax100.com/o/202109/11/599_1631298605988.gif?width=600&size=123300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