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办税 | 税费服务体验师周记(三)
热点问题解析http://file.tax100.com/o/202109/09/974_1631126139464.png?width=800&size=1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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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开展了“税费服务体验师”活动,招募市场主体、社会热心人士等担任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组建起50名专业、多元的税费服务产品体验师队伍,体验办税流程,体验改革成果,提出意见建议。小编把体验师提出的问题以及税务部门的解决措施进行了整理,分享给大家,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涉税业务中更轻松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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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怎么处理?
问题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的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也即是说:丢失“发票联或抵扣联”:丢失“发票联”,纳税人可凭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丢失“抵扣联”,纳税人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
纳税人丢失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后,已无需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其他基本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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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贵州税务
编发 | 毕节税务
2021年第140期,总12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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