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焦瑞进:谨慎:个税扣除计算可能有误
谨慎:个税扣除计算可能有误《个人所得税法》修订通过后,紧接着又出台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意见稿)》,以此计算,综合加专项合计如果不计大病特殊情况,做到全额扣除金额可高达9000多元(见下表),全国老百姓一时沉浸在幸福当中。可拙以为,这一计算可能存在太多玄机,还需慎重考虑。
一、可能误算 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时,有关官员在解读综合扣除计算方法时指出,是根据人均消费支出、考虑就业人口比例和未来通货膨胀趋势综合因素的结果。既然是总量平均的结果,那也就是说这些消费支出是包含现实中养老、养小及教育等问题。那么,将这些问题剥离为专项,就应该在综合扣除中也减除这些专项因素。对于有专项支出的予以扣除,没有这些问题的赋税人综合扣除就不应达到含有专项扣除的水平。这样计算,才可能达到改革前后的某种均衡。
如果按现在这种计算方式处理,那确实是给了老百姓厚实的红利了,没有这些问题的家庭得到了如此红利,有这些问题的家庭得到了双重扣除红利。
那么,新的问题来了!
二、现行修改的可能影响 (一)基本生活需求的标准是多少 老百姓是讲理的,特别是认准了,就要和你讲理的!如果《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意见稿)》通过了,综合扣除加专项扣除合计9000多元,即意味着我们现在的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应该达到这个基本标准,那是不是应该尽快给就业人口涨工资啊?!如果现在二、三线城市的工资普遍地仍停留在2000、3000元,不超过5000元的平均水平,那给这么高的扣除就谈不上是红利,拿老百姓逗着玩么?据了解,广大的公务员现在的工资水平都不够5000元综合扣除的水平,更谈不上再加专项扣除了!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近几年一直处于中等偏下,也一直是各行各业薪金的参考标准,公务员都望扣除兴叹,红利如何体现?
认准这是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标准,那么涨工资吧!
(二)红利是拉动消费还是物价上涨 专家解读,借个税改革红利东风,老百姓有钱了,必将刺激和拉动消费,活跃繁荣经济,国民经济将走向新的大发展。问题是,领导好糊弄,奸商可不认同这种说法。从国内几次普遍涨工资提薪的情况看,结果是物价普遍上涨。商家的普遍理由是:人力成本提高,物价必然提升,否则是经营不下去的。所以,看着基本生活需求的水、电、燃气、汽柴油等必须消费都随着涨,更不用说其他消费品了。一个直接对比的事实是,财政部规定出差报销标准的提高,酒店食宿费也直接提升,从来没二话。
(三)工资能涨么? 工资能涨么?扣除方案是现行消费支出的三倍多、工资水平的两倍多,你说能给这么大的工资涨幅么?
政府近年来为促进经济发展、应对国际减税大趋势,一直推进企业减税降负工作。仅个税综合扣除,很多人会享受到几十元甚至几百元的减税,可如果实现所有员工都享受这种减税红利,企业多发的是每个员工大几千元的工资,再加上专项扣除,增加的工资可能就是现在平均工资的几倍,对企业体现的不是减负而是增负。如果现在的企业已经不堪重负,再加上这最后一根稻草,企业能过得了这个坎么?必须统筹地处理好企业税费和个人税费的辩证关系,方能谋发展,共繁荣。
(四)不够扣除是否转移支付 很显然,商家在近期不会这么快地给所有员工涨这么高的工资。那么,得不到税法规定的扣除,对低收入群体显然不公平的问题就产生了。说好的税收调剂不公的作用去哪了?调剂这种不公,就只能落在财政转移补贴或返还环节,财政做好这方面的测算和准备了么?能及时做到么?这种财政补贴的办法是否能随上述扣除办法同时出台呢?
(五)社会不稳定因素 国家法律说9000多元是生活基本扣除需求,雇主说无能力也不可能给大家涨工资到这一基本需求,政府许诺的个税改革红利只有高收入阶层享受,低收入群体空喜欢的后积怨,必然集聚为不稳定因素,这种不公到那里去诉说,新的仇富倾向必将再次被点燃升级。
三、期待市场基础作用 “十九大”特别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调配资源的基础作用。期待市场真有这本事,尽快消化这拨个税改革给企业人力成本带来的系列影响。
红利画饼,逗老百姓玩也就算了,可真不能拿经济发展开玩笑。此次个税扣除算法需谨慎,大家都希望提高收入,彼此彼此。可是,一方面要问,这么大幅度提高可能么?另一方面则是提请注意,如果企业承受不了突然间这么高的人力成本,不涨价就必将导致停业或破产,引发的可能是更大面积的失业,到那时谁的基本收入还有指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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